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。建设单位安排什么工作人员负责发布竣工验收报告,是单位内部事务,由单位自己安排,法律不干涉。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》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、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、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方面的评价、工程竣工验收时间、程序、内容和组织形式、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:(1)施工许可证。(二)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。(三)本规定第5(2)、(3)、(4)、(8)条规定的文件。(4)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。(五)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。
工程验收报告-单位、事业部、子工程施工通过施工单位自检后,向施工单位申请验证。
工程竣工报告-单位工程竣工、申请施工单位批准后提交建设单位的要求竣工验收报告。
竣工验收报告-建设单位组织设计、接收、施工、监督和质量监督部门参与的验收结束后,相关部门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全部完成。-不要混淆什么报告的标记、什么时候提交、提交给哪个部门。
装饰施工公司在施工工程结束后,各方面均符合合同要求,经双方验证,经合格后可交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