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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全包制交给装饰公司了吗? 还是半包制,这个必须弄清楚。
这种情况通常有三种可能性。 一是业主购房时在卖场拿错了钥匙。 工人在无法开门时,怀疑将旁边的居室视为业主委托的业务。
二、合同签字时业主不小心写错了地址,而且装修工人的钥匙还能开错房间。 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进入新房的钥匙分为装修钥匙和入住钥匙。 入住钥匙尝试打开门锁后,装修钥匙失效,无法打开新房间的门锁。 所以装修钥匙的话很可能会发生同样的事情。
三、装修公司在前一次运输时,邻居业主误以为自己家在运材料,装饰公司工人与业主没见过面,合同业主委托后,不能得到现场监督看,给其他新娘做了嫁衣。
因此,业主的疏忽不是主要责任,装饰公司必须赔偿业主的损失。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,业主都委托了,不用去现场,装修完检查就行了。
如果卖场钥匙交错,卖场要负责。
另一种情况是业主签订合同后,将钥匙交给门卫代管,可能是物业有误,需由物业负责协调或赔偿。
但是,这个问题似乎没有那个可能性。 原因是装修公司在与业主签约时无法支付全额委托金,全部预付30%的材料入场费。 到中期,业主支付75%的费用,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。 在此期间,业主与装修公司业主多次电话联系。 为什么会认错人?
它当然也出现在景德镇乐平镇的小区里。 确实业主程老师把钥匙交给了物业的门卫,但那时只有一个门卫。 那个人竟然拿错了楼上楼下的钥匙。 结果,房子装修后,进入业主一个月后才知道这所房子是别人的房子。
哈哈,很奇怪吧! 有这样愚蠢的人啊。